法律分析: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塔吊安拆专项方案、塔吊基础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签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2、审查塔吊的制造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审查塔吊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证;3、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安拆人员和司机、指挥、司索工等)的上岗证及人员的数量是否符合要求。4、督促施工单位塔吊安拆严格按照安拆方案和程序进行,塔吊安拆前应向监理部和安监站报审“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安装拆除作业。5、督促项目部组织各相关单位在塔吊安装完毕后办理综合验收和联合验收,并报检测机构进行检测。6、督促项目部在收到检测合格证后及时到安监站办理备案登记牌,未办妥备案登记牌前严禁使用。7、对塔吊安装、拆除、升节进行旁站监理。
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