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有没有视同缴费的说法

2024-08-31 09:12:26

有视同缴费的说法。承认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实际上是由当代的在职人员缴费承担对退休人员历史贡献的责任,是对历史债务、社会保障制度转型成本的承担。年限等于养老的视同缴费年限加上养老保险制度至医保制度实施间的养老缴纳年限,且有上限限制。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办法是一样的。具体如下:1、到退休时能否领取养老金与是否缴纳医疗保险没有关系。只要您在到达退休年龄时女工人身份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最低满15年就可以申请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2、国家政策可以认定视同缴费的,可以视同缴费。3、实行缴纳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参加工作的,按照实际缴纳医疗保险年限计算,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医保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一、视同缴费年限的界定:医保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而且计算方式还是和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有一定的区别。1、企业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是以1992年至1995年,各地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的建立时间为界;机关事业单位以2014年10月1日为界。2、企业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是以1994年至1999年各地《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实践为界。可见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并不一致,不是同时缴纳的,这也给计算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提供了复杂度。二、医保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大于等于养老视同缴费年限,只是在于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后如果没有缴纳养老,则不能视为医保的视同缴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六条个人账户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社会保障号码、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个人首次缴费时间、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个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当年缴费月数、当年记账利息及个人账户储存额情况等(表式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