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可买卖,但需符合法律规定。有证的可与普通房交易,无证需注意:1、查清拆迁前产权性质,可办理产权证;2、办理公证手续,避免纠纷;3、开发商可提供过户服务,适当收费可解决问题。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其进行买卖,不过如果要进行买卖的话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规定。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拓展延伸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及转让规定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及转让规定是指在拆迁过程中,政府为被拆迁户提供的替代住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一般属于国有或集体所有,并且通常会在一定时间后转为产权属于拆迁户。在转让方面,拆迁安置房的转让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如需转让,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居住年限要求,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转让过程中还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订转让协议、办理产权过户等。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及转让规定的具体细节可能会因地区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并未被我国法律禁止,但需要遵守相关法规。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可自由交易,与普通房屋无异;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需注意以下问题:1、查明拆迁前产权情况,若有产权证但未及时办理,可办理产权证;2、办理公证手续,避免纠纷;3、有些开发商可提供过户服务,适当收费可解决问题。拆迁安置房产权归属及转让规定一般属于国有或集体所有,一定时间后转为拆迁户所有。转让需满足居住年限、审核等要求,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