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可知,如果车祸伤残鉴定费与医药费合并未超过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则应该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担。不足部分,依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关于责任的具体划分进行具体处理。如果对方机动车驾驶人系全责,则剩余应付费用均由对方承担;如果双方均有一定过错,则剩余应付费用应由各方按比例责任划分承担。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伤残鉴定,受害人最好是和责任方共同申请合法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而且鉴定结论是属于证据之一,如果受害人单方申请,而责任方不认可鉴定结论,是可以申请法院重新鉴定的,如果重新鉴定与鉴定不符或不存在伤残情况,法院是可能不支持赔偿鉴定费用的;一般同一事故就同一伤残事项,受害人超出一次后反复申请伤残鉴定的费用不予支持。
一、电动车撞到怎么报保险?
骑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要理赔,需要拿着交警做出的事故认定书、财产损失票据、住院病案、医药费发票、伤残鉴定报告等材料向对方司机主张赔偿,若对方司机买了保险,可以向对方保险公司理赔。
骑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没有人员伤亡,只有己方财产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如果有人员伤亡,第一时间拨打120或者前往医院接受治疗,伤情严重或者无力支付医药费时,可以要求对方机动车司机及对方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伤势医治结束后,先向司法鉴定所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以鉴定结果为准,拿到鉴定报告后可以向司机或者保险公司理赔,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死亡)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必要的营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财产损失等。
若对保险公司理赔方案不满意,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有保险的,若对方司机有责任,则交强险122000元范围内全部由保险公司赔偿(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若对方司机无责任,则交强险12100元范围内全部由保险公司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超过交强险赔付的限额之外,由骑电动车的伤者与对方司机(保险公司)按照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