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基数错了,调整为正确的基数后,如果当月尚未缴款,当月生效;当月缴款后调整的,次月生效。如果当月尚未缴款,补缴手续可同时办理;当月已缴款的,补缴手续次月缴款时办理。补缴金额缴款入账后,即可到账。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