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宅基地纠纷谁处理?

2024-08-31 09:10:16

法律分析:

发生了宅基地纠纷找谁处理具体如下:

1、如果是宅基地权属纠纷,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应到县级人民法院;

2、若是宅基地权属清楚、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如果宅基地发生纠纷由乡级、县级经管站负责仲裁;

4、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发生宅基地纠纷,向法院起诉流程如下:

1、当事人起诉,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起诉书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填写证据清单。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二、宅基地纠纷打官司需要的证据如下:

1、宅基地的面积和具体的位置;

2、工作单位地址;

3、宅基地的相关证明。

总而言之,如果是宅基地权属纠纷,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应到县级人民法院。若是宅基地权属清楚、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