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若悔改或立功,服刑2年后可减刑;若重新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一般2年内不减刑;若判处无期徒刑,减刑起始时间适当延长;无期徒刑判决确定后,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13年。
法律分析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3、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拓展延伸
无期徒刑减刑条件和程序解析
无期徒刑减刑条件和程序解析是指在我国刑法体系下,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是否有可能获得减刑的问题进行探讨。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无期徒刑是一种最高刑罚,但并不意味着罪犯一定要服刑至死。减刑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对无期徒刑罪犯的刑期进行缩减。减刑的条件包括犯罪行为的情节、罪犯的表现、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减刑程序包括罪犯的申请、相关部门的审查和决定等环节。减刑的目的是为了促使罪犯改造,重返社会。因此,对于无期徒刑罪犯而言,减刑是一种有限的希望和机会。
结语
无期徒刑减刑条件和程序解析显示,无期徒刑并非终身刑罚,减刑是一种有限的希望和机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无期徒刑犯在服刑期间悔改或立功表现,可在服刑两年后申请减刑。然而,若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减刑将被推迟;若被判处无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将适当延长。刑法规定无期徒刑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减刑的目的在于促使罪犯改造,重返社会。因此,减刑条件和程序的合理运用对于实现刑罚的目标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