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职业者以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合法吗

2024-08-31 09:09:04

合法。1.自由职业者也可以参加养老保险。自由职业者属于灵活就业人员。根据现行社保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单独参加养老保险。自由职业者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只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虽然社会养老保险不足以支撑全部的养老开支,但是也可以满足一些基本保障。一般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工作者每月工资中会自动扣除社会养老保险金,另一些自由职业者或者个体户则需要自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2.自由职业者是指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从事有一定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费,采用指定银行以个人储蓄卡缴费的形式,约定扣款时间,按月足额进行缴纳,也可按季缴纳。自由职业者缴纳养老保险金比例各个地区略有不同。如上海地区规定自由职业者缴纳城保基数的上、下限,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的300%和60%之间确定,养老保险金缴费比例为30%。自由职业者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后,社保机构按本人缴纳基数的11%为其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关于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条件的,经办机构应予以发放”。因此,如果离职时满足参保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两个条件,即使目前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样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