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诈骗案件量刑是对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作出判决:以从犯、教唆犯为主;在共同犯罪中,从犯的刑事责任是与主犯所承担的刑事责任相比,所受处罚较轻。但是并不是说所有的从犯都会受到比主犯轻的惩罚。如果犯罪人没有这一情节,则当然不能因犯罪人有这一情节而减轻或免于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