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丢失后,应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亲自到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递交手续。
法律分析
离婚证丢了应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需要携带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到双方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拓展延伸
离婚证遗失后如何重新办理?
离婚证是夫妻离婚后的重要法律证明文件,但如果不慎遗失了离婚证,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重新办理。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民政局咨询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通常情况下,您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结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文件。其次,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请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然后,缴纳相应的费用,根据当地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最后,耐心等待办理结果。一般情况下,重新办理离婚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办理周期会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办理顺利。
结语
离婚证是重要的法律证明文件,如果不慎丢失,您可以按以下步骤重新办理: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民政局,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提供身份证明、结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文件。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确保真实和完整。缴纳费用,按当地规定办理手续。耐心等待办理结果,办理周期因地区而异。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