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规定有,核准的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保留期不得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申请书、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的信息申请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规定有,核准的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保留期不得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申请书、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的信息申请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