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乘车日期超过30天(不含30天),接受预约后,可在指定时间内到预定的出票站或到站领取报销凭证。
法律依据: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五条实行实名购买车票的,购票人应当提供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复印件。
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实名购票的,购票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取票时,应当提供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复印件。
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复印件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销售车票。
第六条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的车站及列车,乘车人进站乘车时应当出示车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车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乘车人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核对,对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票、人、证不一致的,以及使用铁路电子客票或者铁路乘车卡,人、证不一致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
第七条无法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旅客,应当到公安机关办理旅客进站乘车的临时身份证明。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为公安机关办理旅客临时身份证明提供场所及必要办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