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与比例标准进行赔偿,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双方确定赔偿数额时,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一、合同违约的救济方式如下:
1、继续履行,是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
2、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
二、合同违约的构成要件如下:
1、存在违约行为;
2、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3、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
总之合同违约金一般不超过造成实际损失的30%。合同违约的救济方式有继续履行、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
三、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方式和金额进行赔偿。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违约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