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可以取。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购房发票和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2018年9月1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开始施行。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12年可以贷到最高的120万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