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之一是

2024-08-31 08:55:54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承担的职责主要包括: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2.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分类管理制度。3.按规定监督实施注册管理制度,严格注册审评审批,完善审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并组织实施等。

《药品管理法》第八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