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商标抢注后怎么维权?
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下属的商标局的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期时间为三个月。
如果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公告期,获得注册了,此时创业者可以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撤销申请。商标法对撤销申请有五年的限制规定,即如果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五年的,就不可以以被抢注为由进行撤销。另外对于商评委的裁决,如果任何一方不服的,还可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申请商标异议的方式途径有哪些?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3、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三、申请商标异议需要什么材料?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网上下载);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