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是由哪个部门规定的?

2024-08-31 08:54:05

农村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政府责成拆除决定,通知被拆迁人自行拆除;街道办、单位负责人作证明人,公证部门保全证据;物品清点登记运至指定处所,强制执行拆迁。

法律分析

农村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是:政府作出责成强制拆除决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通知、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拆除搬迁;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物品清点登记运至指定处所,强制执行房屋拆迁。

拓展延伸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的法律依据和执行机构是什么?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机构一般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建设局以及相关执法部门共同参与。根据法律规定,当发现违章建筑存在时,相关部门会依法对其进行调查和核实,然后依据拆除程序进行处理。程序一般包括立案、勘察、公告、听证、拆除等环节。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机构会与相关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并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最终实现违章建筑的拆除和城市规划的有序发展。

结语

农村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确保了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相关部门依法作出责成强制拆除决定,通知被拆迁人自行拆除搬迁。同时,公证部门对房屋及物品进行证据保全,确保证据的真实性。拆除过程中,执行机构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确保程序的顺利进行。这一程序的实施,有助于维护城市规划的有序发展,促进农村建设的良性发展。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