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什么意思

2024-08-31 08:52:59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子女的父亲或母亲过去是农民。原来一直在农村里生活,后来父母来到城里上班打工,那么就可以把他们的子女相应的也接进城里,如今他们的孩子也跟着父母一起搬进城市生活和学习。随迁子女需要出示材料: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4、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5、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办理流程:1、申请: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及其子女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之内持第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城区中心学校、城区县直学校和民办学校联系子女就学学位并提出就学申请。上述学校具有相应学位的,应根据相关证明材料审核入学资格。上述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的,应建议学生到次近有学位的学校申请报名;2、审查:接受就学申请的学校应认真审查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是否符合第二条规定的入学条件,并报教育局审核;3、建档:经过县教育局审核并同意在城区就学的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由转入学校开具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上传至全国学籍系统;4、入学:经过县教育局审核并同意在城区就学的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持有效学籍材料,由接收学校安排入学。综上所述,随迁子女是指跟随父亲或母亲在一地生活、就学的非居住地户籍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子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可以采取家庭寄养、自愿助养、机构代养或者委托政府指定的寄宿学校安置等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照料,并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服务。未成年人因临时监护需要转学、异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