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工程结算

2024-08-31 08:52:30

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一、建设工程转包纠纷怎么解决

(一)建设工程已经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结算办法

1、建设方可以按照转承包合同约定的价款进行结算。

2、建设方有权不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请求按照实际施工人的资质等级进行结算;实际施工人没有资质的,只结算工程直接费;已经按照承包合同支付工程结算款的,可以要求承包人返还。

3、可以要求转包人和实际施工人共同承担工程质量和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

(二)建设工程已经施工完毕,但是验收不合格的结算办法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进行结算。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由转包人和实际施工人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支付工程款。已经给付的工程款,应当作为不当得利返还。由此给建设方造成损失的,由转包人和实际施工人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三)工程尚未施工完毕,转包合同被确认无效的结算办法

1、停止施工;

2、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进行结算;

3、由建设方另找承包人进行续建。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建设方明知或者同意工程转包的,建设方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建筑施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建筑施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13条规定,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

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