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期限15天如何计算?

2024-08-31 08:51:46

从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当日不包括在内。十五天的中间遇到法定节假日的,连续计算。如果期限的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的,则期限的最后一日顺延到法定节假日过后的第一日。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也就是说,从收到应诉材料之日起算15天,这15天包括休息日在内,15日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答辩期是法律对被告的规定,是被告对原告提出诉讼请求针对性的提出反驳意见,提出自己的看法是诉讼平等原则的体现。按照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答辩期限是15天,也就是说被告要在收到法院的起诉书后15天内提出答辩状。被告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答辩的,可以申请延长,但是这个时间也不会太久。作为被告,还是应该在规定期限完成答辩。

递交民事答辩状的15日期限,包含节假日在内。

民事诉讼法;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