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咨询合同一般有什么种类?

2024-08-31 08:51:03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顾问方以自己的技术和劳力为委托方提供专业性咨询服务,而委托方须支付报酬的协议。技术咨询合同形式源自19世纪末,最初仅以土木工程咨询服务为内容,20世纪以后为大陆法各国所接受。某些国家的法律将其视为技术服务合同中的分类,还有些国家将其视为独立的技术合同类型。

技术咨询合同的种类:

1、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合同;

2、建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或者国内各类经济联合体的经济、技术、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分析合同;

3、企业技术改造计划、方案和规划的论证合同;

4、对新技术、新产品受托评估、鉴定合同;

5、技术及设备的引进策略、方案以及可行性论证合同;

6、管理技术咨询和对企业的经营进行论证的合同;

7、专项技术问题咨询合同;

8、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规划咨询论证合同;

9、行业发展规划咨询合同;

10、新产品开发与市场预测合同;

11、技术和产品开发专利检索咨询合同等。

技术咨询合同的特征:

1、技术咨询合同在技术领域内具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即合同当事人在完成一定的技术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科学研究活动中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2、履行技术咨询合同的目的在于:受托方为委托方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推广、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科技管理等项目提出建议、意见和方案,供委托方在决策时参考,从而使用科学技术的决策和选择真正建立在科学化的基础之上。

3、技术咨询合同有其特殊的风险责任承担原则,即因实施咨询报告而造成的风险损失,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技术咨询合同一般有哪些种类?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顾问方以自己的技术和劳力为委托方提供专业性咨询服务,而委托方须支付报酬的协议。技术咨询合同形式源自19世纪末,最初仅以土木工程咨询服务为内容,20世纪以后为大陆法各国所接受。某些国家的法律将其视为技术服务合同中的分类,还有些国家将其视为独立的技术合同类型。

技术咨询合同的种类:

1、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合同;

2、建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或者国内各类经济联合体的经济、技术、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分析合同;

3、企业技术改造计划、方案和规划的论证合同;

4、对新技术、新产品受托评估、鉴定合同;

5、技术及设备的引进策略、方案以及可行性论证合同;

6、管理技术咨询和对企业的经营进行论证的合同;

7、专项技术问题咨询合同;

8、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规划咨询论证合同;

9、行业发展规划咨询合同;

10、新产品开发与市场预测合同;

11、技术和产品开发专利检索咨询合同等。

技术咨询合同的特征:

1、技术咨询合同在技术领域内具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即合同当事人在完成一定的技术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科学研究活动中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2、履行技术咨询合同的目的在于:受托方为委托方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推广、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科技管理等项目提出建议、意见和方案,供委托方在决策时参考,从而使用科学技术的决策和选择真正建立在科学化的基础之上。

3、技术咨询合同有其特殊的风险责任承担原则,即因实施咨询报告而造成的风险损失,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建筑工程合同属无效的种类都包括什么?

建筑工程合同属无效的种类如下:

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4、违法分包。

5、转包。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合同无效造成的后果如下:

1、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2、不影响合同的部分解决争议的条款。

3、赔偿损失。

(1)返还财产;

(2)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

建设工程合同一般采用什么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一、建设工程合同也称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二、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三、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一、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有:

1、建设工程的名称和范围;

2、工程施工准备条款;

3、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4、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

5、质量要求;

6、价款及其支付;

7、违约责任;

8、其他内容。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委托方与承包方为完成特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建设单位称为委托方;勘察设计单位称为承包方。

三、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该内容由戚守民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