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责任有些情况之下是无过错责任,比如说医疗产品责任纠纷就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因此,医疗事故适用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过错责任和第五十八条的推定过错责任两种归责原则。
其中,推定过错责任实行举证倒置,无过错责任原则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结果是否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由此可见,医疗事故责任不属于无过错责任,而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认定为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
一、医院的过错抱错孩子是医疗事故还是过错
医院的过错抱错孩子是属于医疗过错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患者在进行治疗当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二、患者遭受损害可以推定医院有过错的情形有哪些
1、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患者遭受损害可以推定医院有过错的情形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等。
2、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