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办为什么要所有子女签字,有什么法律依据

2024-08-31 08:50:11

拆迁办让所有子女签字的原因有:如果拆迁房的所有权人也包含了子女,也就是说这套房子是户主和子女共有的,拆迁的时候,需要由子女来签字才算生效。但是如果与子女无关,这套房子就不需要签字。最终还是要看这套房子的产权问题,房产证上面写了谁的名字,就应该由谁来签字。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房屋所有权拆迁有补偿吗

答案是肯定的。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行动建议: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是拆迁当事人,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有法律上的合法依据。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研判就不难得出结论。

民法典关于拆迁的规定是那一编,有什么内容

民法典关于拆迁的规定主要在物权编中。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房屋被征收,所有人是什么时候丧失所有权的

房屋被征收,其所有权人在征收决定生效时丧失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独生子女拆迁补偿被爷爷拿走了,怎么要回

独生子女拆迁补偿被她爷爷拿走了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要回。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程序是: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

拆迁赔偿有标准吗,是什么样的

拆迁赔偿有标准。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此国家出台了相关条例规范拆迁补偿;为了避免被拆迁者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而影响生活,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补偿标准供政府部门参考。但是不同类型的拆迁的赔偿标准也不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该内容由徐一夫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