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出境证件罪是指以劳务输出、出国考察等名义骗取出境证件,并将其交给犯罪分子使用,侵犯国家机关对证件和边境管理的正常秩序,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法律分析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认定:
1、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该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出境证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4、该罪客观上表现为以劳务输出、出国考察等名义骗取出境证件,并将其交给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分子使用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
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