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2、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和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
3、具有深圳户籍。
4、在深圳已缴纳社保,且社保关系在本市。
5、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陆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
2、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申请人名单。
3、各职能部门核查申请人户籍及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
4、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5、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一、人才引进注意事项
1、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
2、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
3、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因为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比较乱,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手续后,就可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很多单位在招收新员工时声称,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有异议就另谋高就。针对这些问题,同学们要记住两点:
1)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而且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对那些为了自身利益,不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单位,在你的利益受到损害时,照样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另外一个要考虑的问题就是社会保险问题?如果大学生是到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不用过多去考虑这个问题,如果你是到私营企业、民营机构或被聘用到不占其行政编制的机关事业单位,你就得提出这个问题,至少要提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