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且其人才证书有效;(2)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3)申请人(配偶)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4)申请人(配偶)已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2015年后新受理的,在本市拥有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5)地方级和后备级领军人才须具有深圳户籍。
法律依据: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使用售房款发放住房补贴计划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一)按照国管局《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售房款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统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房改〔2009〕358号)规定,将售房款交存至指定的售房款专户内,并按要求从售房款中足额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未足额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