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办理子女户口迁移需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个人申请表等材料。您需要到原居住地相关派出所办理移民证,再到移民地相关派出所办理移民手续。根据《户籍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往居住地时,城市在三日内,农村在十日内,由本人主持办理转移证明,向户籍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缴销证明。无迁移证件的公民,应当持下列证件到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登记:1、退伍军人、复员军人、复员军人应当出示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级以上军事机关的证明;2、华侨、留学生从国外回国,应当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应当出示释放机关的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