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承租方由于出租方收回土地的同时收回苗木而取得的苗木补偿费,属于销售苗木的行为。因此,承租企业收到的苗木补偿费,应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如果是农民收到苗木补偿费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