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有哪些法律法规规定

2024-08-31 08:45:21

股权质押有以下规定:

1、股东对同一公司的其他股东作为债权人,不受限制;

2、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提供股权质量,必须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作为股东会决议决议;

如果超过一半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