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续交,出险不影响保费交付。并且由于上一保险年度出险未结案,还将不算出险次数,继续按照不算此次交通事故的折扣进行保险费用打折。具体来说,上一年度保险期间仅有该一次交通事故,在续交保费前没有结案,则在续交保费时视作上一年度未出险处理。当在本保险年度中,如该次交通事故结案,则本次出险次数计入本年度中。下一年度保费将受到影响。出险次数是按照保险公司有没有赔钱作为次数考量,什么时候赔钱作为时间考量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