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2024-08-31 08:44:35

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终止条件有:1、合同相关的权利已经实现,义务已经履行完毕;2、合同相关的权利义务抵销;2、合同相关的权利义务归于一人;3、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的其他终止条件。

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终止条件有哪些

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终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承包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承包合同终止的情形有以下这些: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有哪些分类?

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

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总承包、分项承包、分包、转包、劳务承包和设计施工合同等方式。

一、总承包合同: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直接签订的关于某一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的协议。

二、分项承包合同:项目法人与各分项工程承包商分别签订的某一分项工程的协议。

三、分包合同:总承包商在与项目法人签订某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之后,总承包商将该工程项目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一单项工程分包给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承包合同。

四、转包合同:承包商甲向项目法人承包了某一工程项目之后,又将该工程项目转包给承包商乙,并与其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五、劳务合同:又称雇佣合同。它是项目法人、承包商或分包商(甲方)为建设工程项目,与雇佣劳务提供者(乙方)就雇佣劳务者参与施工活动所签订的协议。

六、设计施工合同:项目法人将设计任务和施工任务都授予一个承包商完成,又称为总体合同或一揽子合同。

房屋建筑承包合同书是怎样的

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甲方:乙方: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平方米,二层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一、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二、承建项目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三、承包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30%,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五、双方责任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每日午餐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六、质量要求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七、注意安全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八、工期要求九、后期维修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十、其它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章):乙方签字(章):

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要什么条件

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需要: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二、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三、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四、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五、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六、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七、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八、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该内容由张豆豆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