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即车辆到了另外一辆车的侧面,从后面跨越前面同方向的目的行驶的车辆。用于超车的车道通常是内侧车道,即较靠近门路中间而离路肩较远的车道。
超车完毕立即开启右转向灯不正确。超车后,应该与被超车辆拉开安全距离,并且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经过交叉路口、陡坡、急弯等险要路段,遇雨雾等恶劣天气,当前方车示意左转弯、调头或正超车时,以及设有禁止超车标志的地方严禁超车。
以下情况不适合超车
a、交叉路口
遇到前方有交叉路口时,被超车辆有可能左转弯,同时前面也可能有从交叉路口横向驶过来的汽车,不适宜超车。
b、弯道、坡顶
在这种地理环境下超车,视线容易受阻,更不利于加速行驶。所以不建议超车。
c、隧道等路段
如泥泞路、城市繁杂路、隧道等复杂路段不建议超车,在交通秩序混乱的地方(如放学时中、小学的校门口等)也不要超车。
d、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
在超越过程中发现左侧有障碍、或对面来车距离很近等意外情况时,要冷静减速,停止超越。切不可强行通过或者急刹车。
e、车辆有问题时
在车辆转向、制动等有故障时,不能超车。
f、气候不好时
如遇狂风、暴雨、浓雾等恶劣天气时不要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