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示了一些常见的欺诈手段,包括冒名签订合同、使用伪造票据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合同、收取财物后逃匿以及其他骗取财物的方法。
法律分析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
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拓展延伸
揭示欺诈性劳动合同的常见特征
欺诈性劳动合同的常见特征包括虚假承诺、违法规定、不合理条款等。虚假承诺指雇主在劳动合同中做出虚假承诺,如高薪、优厚福利等,但实际上无法兑现。违法规定涉及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条款,如超长工时、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不合理条款指劳动合同中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如无故解雇、强制加班等。揭示这些常见特征有助于劳动者提高警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仔细阅读,并在有疑问时咨询专业人士,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欺诈行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多种形式,如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使用伪造的票据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等。此外,欺诈者还可能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或者在收到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对于劳动合同而言,虚假承诺、违法规定和不合理条款也是常见的欺诈特征。面对这些风险,我们建议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并在有疑问时咨询专业人士,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