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发起设立又称单纯设立或同时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共同出资认购全部股份,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公司的主要程序:1、制定公司章程。2、认足首期股份。3、缴纳股款。4、组建管理机关。5、进行设立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