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采用使领馆或者邮寄的方式送达;还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如果上述方式都不能用的,可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一、电子法院传票送达方式
一般是通过短信或者微信公众号来送达传票。一般来说电子法院的立案流程如下:
1、登录电子法院后,点击网上立案
2、在打开的界面,选择案件类别和申请人,然后点击下一步,阅读立案须知,最后点击进入网上立案。
3、进入到填写立案信息界面,填写当事人、代理人、证人、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信息填写完整之后,点击确认并下一步。
用户进入到上传诉讼材料界面,自动生成或者上传上诉状,然后上传证件类材料和证据类材料后,确认并下一步。进入到选择法院界面,系统会显示推荐法院,或者自己重新选择别的法院,点击下一步,再进入到实名认证材料提交界面,拍摄实时照片,并拍摄或者上传身份证正面和背面照片。若之前进行过立案身份认证,此处会自动关联之前身份认证信息,同时支持再次修改。最后点击预览和提交.在打开的预览界面,再次检查立案信息是否有误,没有问题即可点击提交,立案申请成功。
二、法院传票下达方式
1、直接送达。
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
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2、留置送达。
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
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邮寄送达。
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
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