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遭遇轻微工伤,如何进行赔偿?

2024-08-31 08:33:08

临时工也可享受工伤保险赔偿。只要存在实际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受伤,都可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基金可支付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社会保险法》第38条明确规定了这些费用。

法律分析

目前是不存在临时工的说法,在工伤中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待遇都是一样的。职工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人身事故伤害,就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并要求工伤保险赔偿。即便是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结语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支付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临时工,只要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只要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人身事故伤害,都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工伤保险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