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居住地应怎样理解

2024-08-31 08:33:01

法律分析: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