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戴套算强奸罪。以暴力的方式强行与女性发生性行为的,无论是否戴套,都可以认定为强奸,强奸罪主要体现在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二、强奸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奸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总而言之,强奸戴套仍然属于强奸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如果出现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需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