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条款是合同的必要条款。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我国的民事合同的签订数量也是在不断的上升,此时需要注意的是,买卖合同中的担保条款是买方对卖方的要求,只要是在买卖的任何一方面出现了问题是可以根据担保责任对卖方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要注意相关的规定。合同担保的分类:1、一般担保和特别担保;2、人保、物保、金钱保;3、法定担保和约定担保,我国法定担保只规定了留置担保;4、原担保与反担保。合同担保的特征:1、从属性,合同担保从属于所担保的债务所依存的主合同,即主债依存的合同;2、补充性,合同担保一经成立,就在主债关系基础上补充了某种权利义务关系;3、保障性,指合同担保是用以保障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综上所述,合同担保,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确保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合同担保对于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的。因此,作为一种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担保是合同的必备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第六百八十九条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