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申领的区别

2024-08-31 08:32:27

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申领的区别如下:1、申报居住登记,就是在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居住登记,居住登记是不发放居住证的;2、而申领居住证,就是提供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到你所居住派出所去办理居住证,受理后,会颁发居住证的。申领居住证需提交证明材料:1、要申领居住证,公民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3、申请人和相关材料的出具人要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综上所述,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