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通过公安机关所办理的居住证(之前为暂住证)登记信息来证明,公安机关所登记的居住日期就可以证明当事人的该地居住了一定的年限;
2、如果租房居住的,可以通过所签订的租房合同、房东的证明材料、租赁房屋登记信息等来证明;
3、可以通过实际居住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出证明,以此来证明当事人在该居民委员会的所在地居住了一定的年限;
4、通过通过与所在工作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来证明;
5、如果当事人在该城市购房,且产权登记在当事人名下的,一般也可以证明当事人居住在该城市满一定的年限。至于具体如何来证明,则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可以使用多组证明材料相互印证的方式来哦达到证明当事人已经在该城市居住了一定的年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