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权分配原则:双方条件相近,女方最多可得两个孩子;女方经济条件好、男方不利于孩子成长,女方可得三个孩子。抚养权分配情况:哺乳期孩子多判给女方;非哺乳期小于十周岁,根据经济、生理、教育情况判决;十周岁以上,考虑孩子意愿和亲密度。法定变更抚养权情形:一方患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十周岁以上子女愿随另一方且有抚养能力;其他正当理由。
法律分析
离婚三个孩子,女方能要几个,是要具体情况的。首先是双方的情况都很好,都有利于孩子的成长,那么女方最多能得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其次是女方的经济条件非常好,男方的情况非常不利于孩子的成长,那么女方可以得到三个孩子的抚养权。
女方拥有的抚养权的情况如下:
1、孩子在哺乳期,法院在男女双方各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多判给女方;
2、孩子不在哺乳期,小于十周岁的,法院会根据男女方的经济情况、生理状况、教育程度等来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3、孩子达到十周岁后,法院会注重考虑孩子的想法,根据双方和孩子的亲密度做决定。
法定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离婚后,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处理此问题时,法院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孩子的最佳利益、父母的意愿、父母的抚养能力等。首先,法院会评估父母的抚养能力和稳定的生活环境。如果一个父母能够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那么他们可能会获得主要的抚养权。其次,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尤其是对于年龄较大的孩子。孩子的意愿会被认真考虑,但不一定是决定性因素。最重要的是,法院会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确保他们得到稳定的成长环境和父母的关爱。综上所述,离婚后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最高原则。
结语
离婚后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以及孩子的最佳利益作出决定。如果双方的情况都很好,且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女方最多能得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但如果女方的经济条件非常好,而男方的情况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女方可以得到三个孩子的抚养权。此外,法院还会根据孩子的年龄和意愿,以及双方的抚养能力等因素做出判决。最终目的是确保孩子得到稳定的成长环境和父母的关爱。因此,在离婚后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时,需要全面考虑各方因素,并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