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是否还需支付未结算的账款?

2024-08-31 08:29:14

法律分析:合同解除后,如果双方未就未结算账款达成约定,一般情况下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则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双方实际履行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已经发生的债务,不能以解除为由不履行已经发生的债务。但是,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依照约定要求履行或者请求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没有约定期限,可以在交付物的同时支付;当事人对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支付期限为债权人所在地的支付习惯或者债务的性质、类型、交易方式等因素的决定。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合同解除后,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双方仍需履行已经发生的债务,包括未结算的账款。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则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双方实际履行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