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记账卡使用协议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介绍信加盖公章(写明车辆数及车牌)。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五,办理车辆行车证原件。六,单位新增车辆业务。七,介绍信加盖公章(写明车辆数及车牌)办理车辆行车证原件。八。驾驶待办车辆至营业厅(5车辆的大客户提前预约,上门服务车证必须与悬挂车牌一致)
法律依据:《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任务(一)加快建设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费体系。按照实现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辅以车牌图像识别、多种支付手段融合应用的技术路线,制定印发总体技术方案、工程建设方案、运营和服务规则、网络安全防护制度。(交通运输部负责,2019年5月底前完成)推进中央与地方两级运营管理等系统升级,收费站、收费车道、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系统硬件及软件标准化建设改造,加强系统网络安全保障。(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省级人民政府负责,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开展系统联调联试,基本具备系统切换条件。(交通运输部、省级人民政府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适时实现新旧系统切换,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交通运输部、省级人民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