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已履行部分亦可。当事人可协商解除,法院解除也可。法定解除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明确表示或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其他法定事由。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已经部分履行的合同是可以解除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如果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也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法定解除事由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其他法定事由。
拓展延伸
合同履行不完全时的解除权利
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存在不完全履行的情况时,受损害的一方通常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履行不完全且严重影响合同目的的情况下,受损害方可以行使解除权利,即解除合同并追求相应的赔偿。解除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恢复合同关系的平衡。在行使解除权利前,受损害方应当注意合同解除的法律程序和时效性要求,以确保自身权益的有效维护。
结语
解除合同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权利,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完全履行的情况时,受损害的一方通常有权解除合同并追求相应的赔偿。解除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恢复合同关系的平衡。在行使解除权利前,受损害方应当注意合同解除的法律程序和时效性要求,以确保自身权益的有效维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