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和业主签不签服务合同

2024-08-31 08:27:28

一、物业和业主签不签服务合同

不需要。

1、物业一般不需要跟业主签合同。在实际操作中,业委会成立前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业委会成立后由业委会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物业服务合同需要全体业主签吗

不需要,合同只认业委会或者业主的大会的公章,盖章生效。因为他们是一个组织,而不是单个个人。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时候通常是需要业主大会的公章盖章就可以生效的,不需要全体业主进行签字,因为全体业主属于一个组织,并不是单个的人来进行签订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