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实施诈骗的手段是:设置合同陷阱、隐瞒房屋真实情况、赚取不合理高低差价、合同未履行完毕时要求将钱交给代理人、假冒房东、存在收取中介费以外的杂费等行为。
一、房屋买卖违约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违约的赔偿方法如下: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付出的房款、中介费、利息等)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
2、赔偿的范围包括:合同约定价格与房屋现在市场价之间的差额;
3、出卖人违约行为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但合同不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履行不能的情形,双方可以继续履行,此时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情况下,如果守约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获得赔偿。
二、房屋买卖违约的情形如下:
1、履行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2、迟延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3、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等;
4、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
二、找中介租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如何与中介打交道一、综合比较各公司的服务模式。货比三家,尽量不交或少交看房金或看房费等,以免发生纠纷。二、要审查对方是否具备工商执照和房地局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工商执照中应具备“物业代理”这一经营项目,以上两证也应有“年检合格”的印章。三、在与公司看房前,要认真阅读对方提供的“中介代理合同”。这一环节至关重要,要找出您认为不合理的条款与对方商量改妥后再签字,因为一旦签字合同生效,有可能有些条款将来会对您十分不利。四、不要和经纪人个人隐瞒公司私下成交。有些客户为节省中介费,向经纪人支付回扣私下做单,这种做法不太可取。其一房源信息是公司财富,这样做已经违反双方合同,会遭到公司起诉;其二收取回扣的经纪人一般道德水平低下,有可能等你入住后看准你不敢声张,继续索要钱财;其三目前存在一些经纪人勾结外人冒充假房东行骗,诈取钱财后逃之夭夭,使客户白白遭受损失又无处追偿。注意事项:一、找大中介。如果是小中介,先判断是否是黑中介,查询其资质。二、看房时如果中介急于将房子出手,请务必注意房子是否有隔音不好、周边环境太差等问题。三、交押金务必到中介所在公司缴纳,并留存收据。四、签合同前三方必须在场(租户、中介、房东)。仔细检查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防止假房东)。
三、房屋中介有什么责任
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
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房产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①房屋的权属情况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限制信息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的赔偿
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时的责任
如果居间协议中约定按成交价1%支付中介费的,中介提供的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权籍调查。
2、使用状况调查。
3、行情调查。
4、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
5、办理产权过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