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押金规定具体如下:
1、一般实践中是押一付三,押金是一个月的租金,以防止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造成房屋的损害,而承租人离开;
2、如果承租人按照合约规定使用房屋的,出租人应该在房屋租赁结束时退还押金。
一、签订租房合同的流程具体如下:
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二、签订租房合同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证过的委托书;
2、房屋产权证明或准建房的合法文件和证明材料;
3、准备两份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
综上所述,租赁合同押金规定有一般实践中是押一付三,押金是一个月的租金,以防止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造成房屋的损害,而承租人离开;如果承租人按照合约规定使用房屋的,出租人应该在房屋租赁结束时退还押金。
一、租房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要求减少吗
(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四)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
(五)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