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一种情况是:在此次的交通事故当中自己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而自己需要承担责任的医疗费用,是可以通过医保来报销一部分的;第二种情况是:此次事故的医疗费用依照相应的法律是由其他第三人进行负担,但是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是难以确定第三人的,一般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来先行垫付,然后再向第三人进行追偿;第三种情况是在此次交通事故当中,自己应该要承担全部的责任,因为自己的过错而产生了伤害而造成的医疗费用,也是可以由医疗保险的相关部门来报销一定的医疗费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