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具体如下:(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未到法定婚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具体如下:(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未到法定婚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